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晴天霹雳:男子两次亲子鉴定,流言蜚语竟成真

来源:成都亲子鉴定中心    编辑时间:2021-11-16    浏览:

 

  小张有个8岁大的儿子,但因为长得和他不像一直有些闲言碎语,小张实在气不过也担心孩子被流言所伤他就去做了亲子鉴定,可结果让他整个人都懵了!
  小张偷偷拿了孩子的头发进行了亲子鉴定,可他万万想不到结论竟是双方不符合生物学上的亲子关系。
  
  这个结果对小张如同晴天霹雳,他不死心,又拿着孩子的牙刷去另外一机构再次进行确认,但两次鉴定结论完全一致。也就是说这个小孩儿和他是没有亲子关系的,后来小张就觉得自己受到了莫大的欺辱,一纸诉状将小孩儿的母亲小李告上法庭,要求她赔偿八年的抚养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合计28万多元。
  据了解,小张和小李是经双方父母介绍相识的按照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双方就生育了一个儿子,但是时间不长,因为双方接触时间比较短,性格不合,男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婚姻关系。经调解协商小孩归男方抚养,男方家庭对孩子关怀备至也是尽到了抚养义务。
  厘清事实真相 调解后男方获12万元赔偿
  法庭审理后认为,小李隐瞒事实使男方实际履行了抚养义务构成了欺诈性抚养侵权
  
  (欺诈性抚养构成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受害人已支付的抚养费( 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 对于侵权行为情节恶劣、后果比较严重,受害人要求予以精神损害赔偿的,侵权行为人应当予以赔偿。
  欺诈性抚养关系的侵权行为在主观方面存在两种形式。一种形式是主要形式,就是故意的欺诈,明知子女不是对方的亲生子女却谎称为对方的亲生子女。另一种形式是过失,即配偶一方不知道所生的子女为对方的婚生子女,经过亲子鉴定才知道不是对方的亲生子女,这虽然不是故意所为,但是其后果还是构成欺诈,因此也应当负有侵权的后果责任。
  欺诈性抚养本质上是一种侵犯身份权的侵权行为,受欺诈方可以侵权损害作为请求权基础向欺诈方主张物质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小张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抚养孩子花费也不小,财产受到了侵害小李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小李隐瞒了相关的事实,导致小张独自抚养已达八年之久,致使小张精神受到了伤害,对此小李具有过错。如果小孩儿的生父,对侵权的事实也是明知的或者存在故意,那他应该也对相应的赔偿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小李也表示愿意赔偿小张的损失并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可是她的经济状况比较拮据,考虑到抚养关系变更后孩子如何能更好地融入新的生活,法官加大了调解力度经过法庭的多次调解小张共计赔偿小李12万元,包含了抚养费和精神损失费等损失
  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孩子归小李抚养小张也认可了赔偿金额,这场因亲子关系引发的纠纷终于得到了妥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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