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源和丈夫赵峰在市场上做小本生意糊口,两人有一个女儿。6年前,陈源又生下一对龙凤胎,在此之前,她和市场一名男摊主阿强有婚外情。因为不知龙凤胎生父究竟是谁,陈源和阿强带着龙凤胎中的儿子去做了DNA鉴定,结果确认儿子是阿强的。时隔多年,“生父”不认账了。这起“清官难断”的家务事究竟是怎么回事?
意外怀上双胞胎,“生父”是谁?
2012年,她和丈夫做小生意,丈夫因做生意亏本,便一人去了广东。陈源则到市场摆摊做小生意,当时,认识了隔壁摊位的阿强。比陈源大20多岁的阿强经常给陈源买早餐,并对她嘘寒问暖。在两人认识一个多月后的一天晚上,阿强请她去吃夜宵时,故意用啤酒灌醉她后,跟她发生关系。此后,每当听说陈源心情不好时,阿强就约她出来。
“阿强告诉我,他已离婚几年。”陈源说,但其实她当时知道阿强的妻子正在坐月子。
2013年,在陈源丈夫从广东回来的一个月后,陈源突然发现自己怀孕了,经检查是双胞胎。虽然当时陈源也无法确定孩子到底是谁的,但她不舍得打掉孩子。
偷做亲子鉴定,儿子是情夫的
不久后陈源生下一对龙凤胎,她说由于无法确定孩子是谁的,在友女建议下,儿子约1岁时,她偷偷带着儿子跟阿强做了亲子鉴定,结果显示阿强是儿子的生父。她一直不敢告诉赵峰,但纸包不住火,鉴定结果还是被泄露了。
原来赵峰在市场摆摊时,有人偷偷告诉赵峰,儿子不是他亲生,而是陈源跟阿强所生。赵峰得知后,感到莫大的耻辱,跟陈源大吵了一架,陈源承认了跟阿强的私情。此后,两人经常为这事争吵不休。
陈源称,她哥哥得知后,一气之下拿走亲子鉴定书,并声称已撕掉。这些年来,龙凤胎一直在老家由公婆抚养。
赵峰得知真相后,一直咽不下这口气,跟在隔壁摊做生意的阿强矛盾不断。赵峰和阿强又因为这事发生冲突,阿强额头受伤,赵峰被辖区派出所行政拘留8天。
当时处理此事的民警曾建议他们重新做亲子鉴定,然后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小孩抚养的问题。当时陈源考虑,孩子是公婆带大的,一旦法院判下来,阿强既不给抚养费,又要把孩子带走,于是她放弃了。如今她很后悔,觉得当初应坚持做亲子鉴定,并到法院起诉阿强。
丈夫肯认女儿,不愿抚养“儿子”
陈源称,刚开始阿强对孩子还是“认账”的,自从和赵峰发生冲突后,两个家庭矛盾加深,阿强开始耍赖,并污蔑她在和自己交往时,还同时跟其他男人交往,龙凤胎不一定是自己的。由于亲子鉴定书不见了,陈源也百口莫辩。
现在她想让儿子跟阿强再做亲子鉴定,然后由其生父抚养。因为只要儿子在,被戴“绿帽子”的赵峰会一辈子抬不起头,她和赵峰的生活也会留下阴影。
“这个儿子我不会抚养的。”赵峰说,儿子经亲子鉴定已证实不是他亲生的,他不会管儿子。但女儿没做过亲子鉴定,他愿意把女儿当亲生抚养。同时,赵峰表示,他现在要求阿强抚养“儿子”,并要支付之前他们抚养孩子所产生的各种费用。
“生父”不愿再做DNA
阿强说当初陈源跟他交往时,是知道他有妻子的,陈源曾逼他离婚娶她,但他不愿意。当初陈源怀孕时,他曾喊陈源去打胎,但陈源坚持生下来。由于陈源跟他交往时,同时跟其他男人交往。他不敢确认这儿子就是他的。几年前,他确实跟孩子去做过DNA鉴定,有人跟他说鉴定书上显示孩子是他的,但他不会看,故无法确认孩子是他的。
阿强说,除非当初同时跟陈源交往的男人一起去做亲子鉴定,他才去。且他现在已有60多岁了,和妻子生的儿子刚7岁,家里收入又不高,根本养不起另一个“儿子”。
其实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第2款之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因此,陈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小孩与男方存在亲子关系,并提供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男女双方交往过程的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其他可以证明男女双方存在恋爱或同居关系的证据进行佐证。如在诉讼阶段,男方未提出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法院可以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判决确认小孩与男方之间存在亲子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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