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 常见问题 > >
法院会强制做亲子鉴定么?

来源:成都亲子鉴定中心    工作时间:8:30-17:30    24小时电话:400-096-5008

 

  因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的亲情与伦理关系,又影响到婚姻家庭的稳定,且涉及人的身体权,所以必须以当事人自愿为原则。也就是说法院是不能强迫当事人做亲子鉴定的。
  
  但如果拒绝司法鉴定,将导致一定的法律后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第三十九条基本延续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2条关于当事人一方不同意进行亲子鉴定的情况下,采用间接强制的方式来认定亲子关系的规定。
  也就是说,如果原告起诉确认被告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原告提供证据,但是被告拒绝亲子鉴定,那么法院即可认定存在亲子关系。同理,如果原告起诉否认亲子关系并提供证据,而被告依旧拒绝亲子鉴定,则法院可以否认亲子关系成立。 

在线咨询 周末预约 上一篇:老婆或老公偷偷做亲子鉴定,另一方可以查询得到吗?           下一篇:亲子鉴定一般哪些情况下使用到特殊样本,又怎么采集?

川ICP备19011278号-1 成都亲子鉴定中心 版权所有

总部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财富大厦,咨询热线:400-096-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