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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后发现儿子非亲生!可以起诉获得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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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意外发现抚养了快两年的儿子非其亲生,知晓这件事后,丈夫提出离婚并要求女方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日前,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案件
  
  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谢某与妻子李某育有一子,但随着孩子不断长大,谢某发现孩子的样貌与自己及家人相距甚远。
  考虑到自己长期在外地工作,夫妻聚少离多的现实状态,以及外面的风言风语,谢某在心中悄悄种下了怀疑的种子,并偷偷进行了亲子关系鉴定,鉴定意见赫然写明二人确无亲子关系。
  谢某无法接受这样的事实,与李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并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准二人离婚,要求被告返还其抚养孩子所支出的抚养费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李某对谢某提交的亲子鉴定结论不予认可。因此,谢某申请由法院组织双方重新进行亲子关系鉴定。征得双方同意后,法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但鉴定当日,被告却拒绝带儿子前去鉴定。经法院释法析理,亲子鉴定最终顺利进行。鉴定结论为,谢某不是孩子的生物学父亲
  依据亲子鉴定结果,法院作出如下判决:
  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被告给付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鉴定费3000元,合计53000元;
  被告返还原告负担的抚养费12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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