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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妻子不忠,父子做亲子鉴定 证实孩子亲生,妻子要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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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为听到一些流言,便无端怀疑妻子对自己不忠,坚决要求离婚并申请做亲子鉴定。DNA鉴定结论让他大吃一惊,孩子是其亲生,但此时已无法挽回妻子对其的信任。两人最终协议离婚。近年来,法院受理的离婚案件逐年上升,其中涉及的亲子鉴定诉求也在逐年递增中。一份份涉及亲子鉴定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背后,有着一个个沉重的婚姻故事。
  
  妻子生育期和预产期不吻合,丈夫考虑很多要做亲子鉴定。
  当下“90后”夫妻离婚已不是新闻,但是二人离婚还要把自己的孩子牵扯进来做亲子鉴定,不得不让我们反思这对父母对婚姻的责任心。
  张某与王某于2012年经他人介绍相识,2013年登记结婚,并于去年7月生育一子。双方婚前、婚后初期感情很好,但自从张某怀孕五个多月时,双方感情出现矛盾,张某回娘家居住,后来王某将家中门锁更换,张某不曾回家居住过。张某在怀孕期间,王某就从不关心她,也没有陪她孕检、生子,孩子出生后也从未探望和承担相应的医疗费及抚养费。所以张某认为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并要求王某支付抚养费。
  
  为什么感情变化的如此之快?丈夫王某对法官说,是张某经常回娘家,而且与继弟、堂表兄关系过于亲密,生育期与预产期严重不符,平时二人也会因为一些琐碎小事闹矛盾,久而久之,王某开始冷落妻子。为了弄清自己到底是否为孩子的亲生父亲,王某向法庭申请做亲子鉴定。而张某为了维护孩子的声誉,认为如果王某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孩子不是他的,就同意做亲子鉴定,否则便不同意。
  法院审理认为,因为被告王某只是通过生育期而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并且张某也不同意做亲子鉴定,所以王某做亲子鉴定的请求无法实现。法院考虑到男女双方虽有分居,但时间较短,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尚不至于夫妻感情破裂。双方在今后生活中应勇于承担起家庭责任,增强沟通了解,相互信任和关怀,共同抚养教育子女,还是有和好的可能,法院据此判决不准离婚。
  
  亲情超越一切,亲子鉴定应当慎重选择。如果有怀疑应选择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的个人匿名亲子鉴定鉴定,就可以很好的保护个人隐私和家庭矛盾的产生,还避免有可能发生不可控制的现象—因亲子鉴定导致的离婚现象。都说婚姻是爱情是婚姻的坟墓,但同时婚姻也让爱情成为了亲情。亲情是一个人不可能割舍的,当有了孩子,孩子的身上流着夫妻双方两个人的骨血,把两个毫不相干的人凝结成为有血缘关系的人。DNA鉴定科学的解释人类的遗传密码和生命的延续。正确看待亲子鉴定和理解亲子鉴定解决疑惑和间隙产生的矛盾才是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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